今天下班時, 在捷運停車場裡看見一台把鑰匙忘在座墊鑰匙孔的機車,
還好今天有下雨, 我便把他披在車頭的雨衣拉蓋住整個車座,

突然有個念頭, 我寫了張字條夾在鑰匙上:

「我幫你用雨衣起來了 (本來想寫"遮", 但一時忘了怎麼寫, 所以只好畫X, 改寫"擋")
 下次小心點哦 ^ ^ 哈哈哈…」

我知道不應該, 但邊寫邊忍不住竊笑起來,
一方面驕傲自己做了好事, 想到對方看到鑰匙還在, 還多了紙條心情,
一方面因搞不懂我怎麼會想要留字條而感到好笑...

好啦,
至少我讓車主不會像當年還是學生的我, 在興奮過度地收到爸爸送的小50後,
不到兩個月, 就把鑰匙留在車頭與"大家"分享, 然後才在一週後的路邊找回車骨
而欲哭無淚…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8ric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